公知们要废除劳教制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22:46:25


趁着人民日报主动大规模报道永州案件(受害人母亲上访被劳教),公知们又提出了要废除劳教制度。


趁着人民日报主动大规模报道永州案件(受害人母亲上访被劳教),公知们又提出了要废除劳教制度。

捕获.JPG (59.55 KB, 下载次数: 0)

下载附件 保存到相册

2012-8-6 16:39 上传

完全赞成
交法院判
公知是个筐,看谁不满往里装。
f22 发表于 2012-8-6 16:42
完全赞成
交法院判
法院能判违宪
公知不公知 的先放一边

劳教 是奇怪的东西,应该废除!
劳教本身就是违宪的东西.不经法院审判,由公安机关宣布囚禁你xx年,合法才怪了
不懂,请懂法的给讲讲怎么个意思?
赞同废除。
但是我很奇怪,为什么楼主的每次发帖都要和公知有关系?
劳教本身就是违宪的东西,但却是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不知道那个《轻微犯罪矫正法》什么时候出台
劳教制度确实有问题,应该考虑一下改革

交给法院判
     劳教制度本来就是遗留制度,废了很好
劳教的确是个违宪的东西
这个怪胎早就该废了
劳教是我国的发明世界独一份,不进法院就判刑
张雨延 发表于 2012-8-6 16:55
赞同废除。
但是我很奇怪,为什么楼主的每次发帖都要和公知有关系?
楼主是张将军的人,和萨达姆是一起的
支持废除劳教制度
应该废除违宪的劳教制度。
不懂,请懂法的给讲讲怎么个意思?
劳教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最高三年,不经过法院判决,由当地区县级公安副局长批。劳教所属于公安局管理,监狱属于司法局管理。
我也支持废除,把相关行为纳入犯罪范畴判实刑,这样一来更有威慑力。
于是LS的全都成了公知?
劳教本身就是违宪的东西
行政权力可以判决中长期“监禁“,真是一个怪胎一样的存在。
建议修法

1.取消劳教
2.安乐死立法
3.同性恋婚姻立法
4.以营利为目的拐卖儿童死刑
5.食品安全问题无论轻重都以危害国家安全入罪
当回公知,废除劳教!
城市边缘人 发表于 2012-8-6 17:19
劳教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最高三年,不经过法院判决,由当地区县级公安副局长批。劳教所属于公安局管理,监 ...
劳教委员会  市局!!
有些渣X真的很可恶 但构不成犯罪  于是上劳教  还有少年杀人
我也做一次公知,支持废除劳教,依法判决
支持废除劳教,只能由法院定刑
以前听说北京是拉到昌平挖沙子,不知这算不算劳教,劳动改造这个词是不是已经没有了,我觉得对待小偷和金融诈骗罪犯可以适用劳教,因为他们出发点是想不劳而获嘛

风卷云 发表于 2012-8-6 18:01
以前听说北京是拉到昌平挖沙子,不知这算不算劳教,劳动改造这个词是不是已经没有了,我觉得对待小偷和金融 ...


小偷已经属于犯罪早就入刑了,只要是犯罪就要经过法庭,劳动改造是犯罪被判刑后在监狱所属工矿劳动,就是俗称的劳改。劳教人员不是罪犯,当然也要劳动。平时经常听到的两劳人员就是指被判过刑或被劳教过的。
风卷云 发表于 2012-8-6 18:01
以前听说北京是拉到昌平挖沙子,不知这算不算劳教,劳动改造这个词是不是已经没有了,我觉得对待小偷和金融 ...


小偷已经属于犯罪早就入刑了,只要是犯罪就要经过法庭,劳动改造是犯罪被判刑后在监狱所属工矿劳动,就是俗称的劳改。劳教人员不是罪犯,当然也要劳动。平时经常听到的两劳人员就是指被判过刑或被劳教过的。
有些渣X真的很可恶 但构不成犯罪  于是上劳教  还有少年杀人

少年犯罪有专门的少管机构
除了楼主,LS的全是公知或自干5美分了。{:soso_e112:}
建议修法

1.取消劳教

作为南大法硕司法考试480分伍佰强法务我完全赞同
这么奇怪的早该废除的东西,还有人为其张目,lz勇气可嘉
城市边缘人 发表于 2012-8-6 18:22
少年犯罪有专门的少管机构
14岁以下的人是完全无刑事责任  法院能判吗
都是公安系统送的
http://news.sina.com.cn/c/2006-03-27/11229453894.shtml  
没劳教  怎么办
最后的费迪南 发表于 2012-8-6 18:41
http://news.sina.com.cn/c/2006-03-27/11229453894.shtml  
没劳教  怎么办
这种应该把那个兔崽子加他爹妈一起毙了
纸飞机 发表于 2012-8-6 17:27
于是LS的全都成了公知?
天下无人不公知
劳教应该废除,应该由法院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