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男子偷只鸡被发现获刑3年缓刑3年 罚款1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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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21日04:38  华龙网-重庆商报  黄平
重庆商报讯 合川一名年近6旬的男子,偷走一只母鸡时被主人发现,随后他强行翻墙打算逃离,被闻讯赶来的交巡警当场捉获。

  近日,合川区法院以张某犯抢劫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
http://news.qq.com/a/20120721/00 ... 012&ptlang=20522012年07月21日04:38  华龙网-重庆商报  黄平
重庆商报讯 合川一名年近6旬的男子,偷走一只母鸡时被主人发现,随后他强行翻墙打算逃离,被闻讯赶来的交巡警当场捉获。

  近日,合川区法院以张某犯抢劫罪,判处他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
http://news.qq.com/a/20120721/00 ... 012&ptlang=2052
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
茄钩者诛,窃国者遗臭万年!
人家是抢劫罪额
偷母鸡回家干啥?
不是偷,而是抢,抢劫是重罪,哪怕只抢一分钱
红色信念 发表于 2012-7-21 12:17
不是偷,而是抢,抢劫是重罪,哪怕只抢一分钱
你这话 和昆山的法官去说吧 持刀抢劫都可以缓刑!
这个应该是入室盗窃了,因为走的时候需要“强行翻墙逃离”
他因该当场躺地上  然后问事主要求赔偿  把我小偷吓到了
wang247600 发表于 2012-7-21 12:26
你这话 和昆山的法官去说吧 持刀抢劫都可以缓刑!
昆山嘛。小台湾。
重庆法院回应男子偷鸡获刑三年:构成抢劫罪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21日  华龙网


  华龙网7月21日11时30分讯(记者 阙影) 网传重庆合川一名年近6旬的男子,因偷走一只鸡,被合川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今日上午,重庆合川法院通过华龙网对此作出回应。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2012年4月4日13时许,被告人谢某某来到重庆市合川区合阳城交通街华西医院对面的一个垃圾站处,盗窃被害人胥某某喂养在此的一只母鸡。

  谢将鸡藏在其腋下正欲离开时,被胥某某发现。胥当即要求谢将母鸡退还,谢威胁胥 “你要纠缠,我用刀砍死你”。

  在谢某某翻围墙准备逃离时,胥某某仍将其拉住不放,谢随即拿出随身携带的铁锤威胁胥 “放不放,不放老子砍死你。”

  经胥某某大声呼救,谢某某被闻讯赶至的合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蟠龙湖平台的民警捉获。

  法院认为,谢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在其罪行被发现后,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劫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鉴于谢犯罪后能坦白认罪,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同时,考虑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依法对其宣告缓刑。

  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对犯罪工具予以没收。谢某某认罪服判,没有上诉。

  法官解释称,谢某某当初只是盗窃行为,但是在逃离现场时被人发现,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符合刑法盗窃转化为抢劫的构成要件,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无不当。




http://news.sina.com.cn/c/2012-07-21/144024818276.shtml
11L真相8L目光敏锐
听说抢劫犯被判刑了,某些人生气啦
3~3
切实重了
罚金200 拘留1个月 顶多了
甚至批评教育 不判
这个案件 很缺乏 人性化
很明显是不尊重 嫌疑人的前途
若是15/16的少年 估计就是这样
拖鞋哥 发表于 2012-7-21 16:54
3~3
切实重了
罚金200 拘留1个月 顶多了
抢劫罪判缓刑,轻得有点空前绝后。
lvtom 发表于 2012-7-21 16:45
听说抢劫犯被判刑了,某些人生气啦
恨不是台湾人
这个判得一点没错。
GT445 发表于 2012-7-21 19:10
恨不是台湾人
持刀抢劫判缓刑,有啥区别
lvtom 发表于 2012-7-21 20:01
持刀抢劫判缓刑,有啥区别
台湾仔可是连罚款都没罚
拖鞋哥 发表于 2012-7-21 16:54
3~3
切实重了
罚金200 拘留1个月 顶多了
看具体案情,这家伙拿铁锤出来威胁事主,三年活该
标准的盗转抢 活该
偷鸡判刑,摸狗也不能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