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4 22:58:53
最近因为三沙市的成立,专家说将结束我国海洋管理方面“九龙闹海”的局面,但这所谓九龙是哪些部门啊?
我只能想到一部分 不知道对不对 还请各位大神 专家补充
海监、海警、海巡、渔政、海事、海关和边防
还有哪些?最近因为三沙市的成立,专家说将结束我国海洋管理方面“九龙闹海”的局面,但这所谓九龙是哪些部门啊?
我只能想到一部分 不知道对不对 还请各位大神 专家补充
海监、海警、海巡、渔政、海事、海关和边防
还有哪些?
我只能想到一部分 不知道对不对 还请各位大神 专家补充
海监、海警、海巡、渔政、海事、海关和边防
还有哪些?最近因为三沙市的成立,专家说将结束我国海洋管理方面“九龙闹海”的局面,但这所谓九龙是哪些部门啊?
我只能想到一部分 不知道对不对 还请各位大神 专家补充
海监、海警、海巡、渔政、海事、海关和边防
还有哪些?
海巡和海事是一家的吧。海军应该算是最大的一条龙了。
不是五龙闹海吗?只听说过九龙夺嫡,是不是听错了?
应该还有交通部。专管航运管理和救助打捞。
可能还算上了科考船吧
介入海域的有
军方
农业
环境
海洋
海关
边防
交通
科技
还有哪个部门?
军方
农业
环境
海洋
海关
边防
交通
科技
还有哪个部门?
unnamed089 发表于 2012-7-3 19:21
介入海域的有
军方
农业
气象吧
介入海域的有
军方
农业
气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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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的九龙治水
在中国农村,有“九顶大盖帽,管一顶破草帽”的说法。
同样。在中国海,也有“九龙治水”的说法。是哪九条龙呢?
1、“海警”部队。
隶属于公安部边防管理局。
1973年,广东便已经有了海警快艇。80年代,为了打击沿海严重的走私行为,公安部在福建广东组建了海警部队,当时叫“海巡”即海上巡逻警察部队,后来还曾经改名为“海公”即海上公安部队、“公边”即公安部边防部队,而“海警”是现在用名。
成立之初,是由海军部队成建制地调入舰艇和人员。当时,省级的海警是为大队(团级)编制。后来逐渐扩大,现在沿海各省市都有1 – 3个支队,支队相当于正团级。
而任务也随着走私的减少、及海关自己成立专门海上队伍抓走私,现在逐渐介入到海上治安、海难救助、对台违法人员接送等方面。
海警使用设备以快艇为主,名称为“海警×××”。
2、“海事”。
共和国一成立,就有该机构,隶属于交通部,行使国外称之为“港口当局”的部分功能。主要任务是:管理运输船舶证书、船舶进出港口签证、协调指挥海上救助、海上事故处理、海上航标的管理,等等,现在扩展到海上污染(由船舶引起)、海上交通安全的管理。
该机构最早称呼是“港监”即港务监督,后来曾用“海监”即海上安全监督局,而“海事局”是现在名称。沿海各省市都有海事局,局为正厅级编制。
海事局用船现在使用“海巡×××”的名称。以小艇、快艇为主,现在也配备了2000吨级船舶和小型直升飞机。
3、“海救”。
共和国成立之初,就有“中国人民打捞公司”管打捞,后来兼顾海难救助,隶属于交通部港监局。
后来成立了交通部救助打捞局,专管海上救助打捞,下辖烟台、上海、广州3个局,局为正厅级单位。
2003年进行体制改革,救助打捞分开,成立北海、东海、南海3个救助局,局为正厅级编制。还有4个直升机海上救助飞行队。
职责是专门从事海上救助,尤其是艰难海况条件下的海上救助,是一支“准军事化部队”。
“海救”在沿海各省市都有1 – 2个救助基地,为正处级,并在全国沿海海域配备20多个海上救助船舶待命点;以及4个直升机基地。
使用船舶名称为“×海救×××”,主要是大马力救助拖轮、快艇、中型救助直升飞机等。
4、“打捞”。
打捞局由原来的烟台、上海、广州救助打捞局改制而成,正厅级编制,现在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日常开支由经营收入支付,同时承担国家指定的水下抢险、打捞清航任务。
打捞局有多艘国家最大的海上起重船,有最大型的远洋拖轮船队和三用拖轮船队,有技术最好的潜水员队伍,可以承接各类“硬骨头”水下工程。
5、“渔监”“渔政”。
隶属于农业部渔政渔港监督局。专门从事渔港、渔业、渔场、渔船、渔民的管理。
6、“海监”。
海监船队和飞机,名称为“海监×××”,隶属于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职责是监督管理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依法维护海洋权益、组织海洋科技研究等。
7、“海关缉私”。
设备基本上是快艇,名称为“海关×××”,隶属于海关总署缉私局。职责是专门搞海上缉私。
8、“边防派出所”和沿海县乡政府。
边防派出所隶属于公安部边防局系统,专门管理沿海的边防保卫治安,有时也参与海上救助和治安事件。
而沿海县乡政府在必要时,往往也介入海难事故和海上治安案件的处理。
9、“搜救中心”。
前身叫“海上安全指挥部”。
国家级别的挂靠国务院,指挥部领导成员包括相关各部委及海空军。
各沿海省市也有相应机构,其总指挥一般是副省长(市长),指挥部领导成员,包括各相关厅局及驻地的海、空军领导。
个别海难事故多的县市也有类似设置。
其实际办事机构“搜救中心办公室”,一般挂靠在海事局,人员基本上由海事局人员担任。
它的职责主要是发生海难事故时,协调指挥有关各方的行动。
除了这“九龙”,有时重大的海难事故或海上事件,还要由搜救中心出面,请海军的舰艇和雷达站帮忙,这就不列入其中了。
上述的“九龙”,不是政府机构,就是军警或事业单位,分3种类型:
第一、执法型。如:海警、海事、海监、渔政渔监、海关缉私、边防派出所等。
第二、协调指挥型,以协调为主。如:搜救中心、沿海地方县乡政府等。
第三、执行型。如:海救、打捞等。
我们看到,这些“龙”分别隶属于公安部、交通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海关总署、地方政府(省市县乡)等。
他们管理着海上救助、海上治安、海上交通、海上污染、海域使用、海上缉私,等等。有的职责重复,有的职责分散。而设备(船艇飞机)重复购置,人员队伍重复建设。
“九龙”的本质是“六龙”,即公安部边防管理局(海警、边防)、交通部海事局(海巡)、交通部救助打捞局(海救、打捞)、国土资源部海洋局(海监)、农业部渔政渔港监督局(渔政)、海关总署缉私局(海关)。如果能够统一管理,则协调机构也不需要了。
中国海洋的九龙治水
在中国农村,有“九顶大盖帽,管一顶破草帽”的说法。
同样。在中国海,也有“九龙治水”的说法。是哪九条龙呢?
1、“海警”部队。
隶属于公安部边防管理局。
1973年,广东便已经有了海警快艇。80年代,为了打击沿海严重的走私行为,公安部在福建广东组建了海警部队,当时叫“海巡”即海上巡逻警察部队,后来还曾经改名为“海公”即海上公安部队、“公边”即公安部边防部队,而“海警”是现在用名。
成立之初,是由海军部队成建制地调入舰艇和人员。当时,省级的海警是为大队(团级)编制。后来逐渐扩大,现在沿海各省市都有1 – 3个支队,支队相当于正团级。
而任务也随着走私的减少、及海关自己成立专门海上队伍抓走私,现在逐渐介入到海上治安、海难救助、对台违法人员接送等方面。
海警使用设备以快艇为主,名称为“海警×××”。
2、“海事”。
共和国一成立,就有该机构,隶属于交通部,行使国外称之为“港口当局”的部分功能。主要任务是:管理运输船舶证书、船舶进出港口签证、协调指挥海上救助、海上事故处理、海上航标的管理,等等,现在扩展到海上污染(由船舶引起)、海上交通安全的管理。
该机构最早称呼是“港监”即港务监督,后来曾用“海监”即海上安全监督局,而“海事局”是现在名称。沿海各省市都有海事局,局为正厅级编制。
海事局用船现在使用“海巡×××”的名称。以小艇、快艇为主,现在也配备了2000吨级船舶和小型直升飞机。
3、“海救”。
共和国成立之初,就有“中国人民打捞公司”管打捞,后来兼顾海难救助,隶属于交通部港监局。
后来成立了交通部救助打捞局,专管海上救助打捞,下辖烟台、上海、广州3个局,局为正厅级单位。
2003年进行体制改革,救助打捞分开,成立北海、东海、南海3个救助局,局为正厅级编制。还有4个直升机海上救助飞行队。
职责是专门从事海上救助,尤其是艰难海况条件下的海上救助,是一支“准军事化部队”。
“海救”在沿海各省市都有1 – 2个救助基地,为正处级,并在全国沿海海域配备20多个海上救助船舶待命点;以及4个直升机基地。
使用船舶名称为“×海救×××”,主要是大马力救助拖轮、快艇、中型救助直升飞机等。
4、“打捞”。
打捞局由原来的烟台、上海、广州救助打捞局改制而成,正厅级编制,现在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日常开支由经营收入支付,同时承担国家指定的水下抢险、打捞清航任务。
打捞局有多艘国家最大的海上起重船,有最大型的远洋拖轮船队和三用拖轮船队,有技术最好的潜水员队伍,可以承接各类“硬骨头”水下工程。
5、“渔监”“渔政”。
隶属于农业部渔政渔港监督局。专门从事渔港、渔业、渔场、渔船、渔民的管理。
6、“海监”。
海监船队和飞机,名称为“海监×××”,隶属于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职责是监督管理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依法维护海洋权益、组织海洋科技研究等。
7、“海关缉私”。
设备基本上是快艇,名称为“海关×××”,隶属于海关总署缉私局。职责是专门搞海上缉私。
8、“边防派出所”和沿海县乡政府。
边防派出所隶属于公安部边防局系统,专门管理沿海的边防保卫治安,有时也参与海上救助和治安事件。
而沿海县乡政府在必要时,往往也介入海难事故和海上治安案件的处理。
9、“搜救中心”。
前身叫“海上安全指挥部”。
国家级别的挂靠国务院,指挥部领导成员包括相关各部委及海空军。
各沿海省市也有相应机构,其总指挥一般是副省长(市长),指挥部领导成员,包括各相关厅局及驻地的海、空军领导。
个别海难事故多的县市也有类似设置。
其实际办事机构“搜救中心办公室”,一般挂靠在海事局,人员基本上由海事局人员担任。
它的职责主要是发生海难事故时,协调指挥有关各方的行动。
除了这“九龙”,有时重大的海难事故或海上事件,还要由搜救中心出面,请海军的舰艇和雷达站帮忙,这就不列入其中了。
上述的“九龙”,不是政府机构,就是军警或事业单位,分3种类型:
第一、执法型。如:海警、海事、海监、渔政渔监、海关缉私、边防派出所等。
第二、协调指挥型,以协调为主。如:搜救中心、沿海地方县乡政府等。
第三、执行型。如:海救、打捞等。
我们看到,这些“龙”分别隶属于公安部、交通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海关总署、地方政府(省市县乡)等。
他们管理着海上救助、海上治安、海上交通、海上污染、海域使用、海上缉私,等等。有的职责重复,有的职责分散。而设备(船艇飞机)重复购置,人员队伍重复建设。
“九龙”的本质是“六龙”,即公安部边防管理局(海警、边防)、交通部海事局(海巡)、交通部救助打捞局(海救、打捞)、国土资源部海洋局(海监)、农业部渔政渔港监督局(渔政)、海关总署缉私局(海关)。如果能够统一管理,则协调机构也不需要了。
学习了
城管海上执法特遣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