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饭店“人狗同桌”就餐 邻桌顾客抗议遭拒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3/28 16:58:59
http://news.ifeng.com/society/2/ ... 01/15697488_0.shtml

   大街上,有人牵着狗一起散步、抱着狗一同逛商场、用嘴亲亲狗额头……这样的场景,已不足为奇。那么,在公共场所人狗同桌进餐,狗还享用人的餐具呢?6月27日,网友“BAOBAO8”在宜昌一本地网站上发帖称,他亲眼目睹了一件“人狗同桌”事件,找服务员提出抗议还遭拒。该帖引来反对呼声一片,多数人认为,此行为是对他人的不尊重。如今,人狗同游泳,同睡公园草坪等现象越来越多,我们该如何面对,相关部门又该如何管理呢?

网友发帖:人狗同桌扫人兴

网友“BAOBAO8”在帖中称,6月27日,他去宜昌某饭店吃饭,刚坐下发现,邻桌美女带一小狗吃饭(如图),更让人“吃不下”的是,狗竟然用的是人的餐具。他当即提出抗议,服务员更是语出惊人:“国家没有规定不准狗和人享用同份餐具,再说了,别人的狗又不会影响到你的餐具。”网友还将当时拍摄的图片上传到网上。

“人狗同桌”的帖子刚一上传,立即引来网友的热议,绝大多数网友表示反对。网友萧瑟冬风评论道,在家里你和狗同吃一碗饭,大家管不着,在公共场合就不行。网友海誓山盟说,怎么说也要尊重其他食客啊,怎能把公共场所当成自己家。还有热心网友提议,外出就餐时,狗的主人可以自备宠物碗。

而更多的网友则希望,楼主能将酒店名字曝光。

记者调查:此类现象不少见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人狗同桌”的现象并不少见。

市民郑女士说,前几天气温高,为了干净,和家人朋友大老远跑到下牢溪去游泳。一群人玩得正开心,忽然听到朋友一声尖叫,原来她身边钻出一只大狗,“狗全身漆黑,张着嘴游来游去,现在想起来都害怕。”

无独有偶,徐先生也有过与狗同草共卧的吓人经历。一天,他躺在草坪晒太阳,忽然听到身旁有狗的喘气声,侧身一看,一只金黄色大狗的鼻子正慢慢向自己凑来,他吓得一下站了起来。

对此,记者随机采访的十余名市民,他们均表示,对于公共场所内,人和宠物共同出现,特别是同桌进食的情况无法接受。甚至有市民称,遇到过狗主人让狗叫她阿姨的情况。

相关部门:呼吁市民管好狗

公共场所的“狗患”能否得到治理?市法制办主任熊文斌介绍,近年来,狗患引起的纠纷越来越多,前不久,一狗主人载狗进入某单位时,遭遇门卫阻挡,狗跳下车吓死了门卫,最终狗主人赔偿20万。“公共场所不管好宠物,不仅对公众造成影响,对自身也不利。”

对于部分狗主人认为西方将狗当成家庭成员,还“人狗同睡”的情况。熊文斌表示,其实西方人养宠物,在消毒和检疫方面的投入都很高。同时,西方国家对狗在公共场所的管理十分严格和精细,有些国家甚至对狗叫声都会做出处罚。 目前,宜昌对宠物影响公共环境等问题,完全通过公权处理,成本高,不太现实。市城管局、公安局、工商局等联合发文,希望市民依照法律法规文明养狗。

市城管部门表示,将对公共场所内危害人身安全的流浪犬进行治理。

律师表示:餐馆放任系违法

那么,餐馆允许“人狗同桌”是一种什么行为呢?宜昌知名律师陈守邦认为,餐馆允许宠物与客人同桌进食,有损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既违反社会公德,也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经营者的放任,客观上损害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此外,宠物与客人同桌共食,对消费者人身安全也构成了威胁。

陈守邦称,人狗同食、人狗同游等情况,违反了公序良俗,公民应依照约定俗成的公序良俗来规范自身行为。
http://news.ifeng.com/society/2/ ... 01/15697488_0.shtml

   大街上,有人牵着狗一起散步、抱着狗一同逛商场、用嘴亲亲狗额头……这样的场景,已不足为奇。那么,在公共场所人狗同桌进餐,狗还享用人的餐具呢?6月27日,网友“BAOBAO8”在宜昌一本地网站上发帖称,他亲眼目睹了一件“人狗同桌”事件,找服务员提出抗议还遭拒。该帖引来反对呼声一片,多数人认为,此行为是对他人的不尊重。如今,人狗同游泳,同睡公园草坪等现象越来越多,我们该如何面对,相关部门又该如何管理呢?

网友发帖:人狗同桌扫人兴

网友“BAOBAO8”在帖中称,6月27日,他去宜昌某饭店吃饭,刚坐下发现,邻桌美女带一小狗吃饭(如图),更让人“吃不下”的是,狗竟然用的是人的餐具。他当即提出抗议,服务员更是语出惊人:“国家没有规定不准狗和人享用同份餐具,再说了,别人的狗又不会影响到你的餐具。”网友还将当时拍摄的图片上传到网上。

“人狗同桌”的帖子刚一上传,立即引来网友的热议,绝大多数网友表示反对。网友萧瑟冬风评论道,在家里你和狗同吃一碗饭,大家管不着,在公共场合就不行。网友海誓山盟说,怎么说也要尊重其他食客啊,怎能把公共场所当成自己家。还有热心网友提议,外出就餐时,狗的主人可以自备宠物碗。

而更多的网友则希望,楼主能将酒店名字曝光。

记者调查:此类现象不少见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人狗同桌”的现象并不少见。

市民郑女士说,前几天气温高,为了干净,和家人朋友大老远跑到下牢溪去游泳。一群人玩得正开心,忽然听到朋友一声尖叫,原来她身边钻出一只大狗,“狗全身漆黑,张着嘴游来游去,现在想起来都害怕。”

无独有偶,徐先生也有过与狗同草共卧的吓人经历。一天,他躺在草坪晒太阳,忽然听到身旁有狗的喘气声,侧身一看,一只金黄色大狗的鼻子正慢慢向自己凑来,他吓得一下站了起来。

对此,记者随机采访的十余名市民,他们均表示,对于公共场所内,人和宠物共同出现,特别是同桌进食的情况无法接受。甚至有市民称,遇到过狗主人让狗叫她阿姨的情况。

相关部门:呼吁市民管好狗

公共场所的“狗患”能否得到治理?市法制办主任熊文斌介绍,近年来,狗患引起的纠纷越来越多,前不久,一狗主人载狗进入某单位时,遭遇门卫阻挡,狗跳下车吓死了门卫,最终狗主人赔偿20万。“公共场所不管好宠物,不仅对公众造成影响,对自身也不利。”

对于部分狗主人认为西方将狗当成家庭成员,还“人狗同睡”的情况。熊文斌表示,其实西方人养宠物,在消毒和检疫方面的投入都很高。同时,西方国家对狗在公共场所的管理十分严格和精细,有些国家甚至对狗叫声都会做出处罚。 目前,宜昌对宠物影响公共环境等问题,完全通过公权处理,成本高,不太现实。市城管局、公安局、工商局等联合发文,希望市民依照法律法规文明养狗。

市城管部门表示,将对公共场所内危害人身安全的流浪犬进行治理。

律师表示:餐馆放任系违法

那么,餐馆允许“人狗同桌”是一种什么行为呢?宜昌知名律师陈守邦认为,餐馆允许宠物与客人同桌进食,有损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既违反社会公德,也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经营者的放任,客观上损害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此外,宠物与客人同桌共食,对消费者人身安全也构成了威胁。

陈守邦称,人狗同食、人狗同游等情况,违反了公序良俗,公民应依照约定俗成的公序良俗来规范自身行为。
这律师就是个二货。商家就是被夹在中间,怎么管?
一般遇到这种事找商家是没用的,两边都是客,都惹不起
本地一公务员外出参加他人宴请,直接给自己的狗点俩菜。
法律无能啊,什么时候我能告那些不管好狗的人
这哪里是狗,是那小美女的姘头吧
这哪家餐馆? 下次有人把宠物蛇带去让不让上桌……
我还见过一老妇女买了碗米粉给狗吃
怕狗不懂吃米粉
还把米粉放在嘴里自己嚼碎了喂它......
EVA16 发表于 2012-7-2 18:25
这律师就是个二货。商家就是被夹在中间,怎么管?
一般遇到这种事找商家是没用的,两边都是客,都惹不起
允许顾客衣衫不整、行为不端,从而骚扰到其他顾客,餐馆自然要负一定的责任。
板眼 发表于 2012-7-2 21:43
这哪里是狗,是那小美女的姘头吧
穿皮装的那个是,裸体的那个不是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2-7-3 12:53
允许顾客衣衫不整、行为不端,从而骚扰到其他顾客,餐馆自然要负一定的责任。
你说话太简单了,真正做起来就不那么简单了
简单点,狗主闹起来你怎么办?
EVA16 发表于 2012-7-3 20:03
你说话太简单了,真正做起来就不那么简单了
简单点,狗主闹起来你怎么办?

不听从经营人员劝阻,干扰商家正常营业,影响他人正常消费,扰乱社会治安……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也许该试试报警?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2-7-4 03:47
不听从经营人员劝阻,干扰商家正常营业,影响他人正常消费,扰乱社会治安……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也许 ...
报警还真的是没用......现在的警察不敢管太多,尤其这种所谓法律空白的事情。而且这种事也麻烦,基本上警察就是调解为主
EVA16 发表于 2012-7-4 06:06
报警还真的是没用......现在的警察不敢管太多,尤其这种所谓法律空白的事情。而且这种事也麻烦,基本上警 ...
警察至少能把闹事的带离现场。
某年在西藏旅游,一家还算不错的饭店,店里养的小狗就在大堂里溜达,另外一家更高档一些的饭店,客人带狗进去,也没人管。
xudatong 发表于 2012-7-3 10:24
我还见过一老妇女买了碗米粉给狗吃
怕狗不懂吃米粉
还把米粉放在嘴里自己嚼碎了喂它......
还有人点了1笼小笼,自己吃皮,狗狗吃肉。
话说我也老请我家狗狗吃开封菜的
彩色滑翔机 发表于 2012-7-4 16:01
还有人点了1笼小笼,自己吃皮,狗狗吃肉。
话说我也老请我家狗狗吃开封菜的
KFC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2-7-4 09:27
警察至少能把闹事的带离现场。
和谐大旗下警察哪里敢碰人?不怕被反咬滥用职权?越是大城市警察越怕事的